《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全面強制執行以來,公眾zui關心飲用水能否達到新標準。飲用水達標是一個系統的過程,從源頭飲用水水源地到zui后入戶管網,都需要嚴格監管。然而,“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保證飲用水水源地的安全尤為重要。
各地已經在新國標全面強制執行前后陸續開展了工作,其中zui基本的是劃定保護區、關停污染源、進行專項執法等。但有的地區對飲用水源地的保護力度不夠,依然存在隱患。
近年來水污染現象頻發,公眾對水源安全顧慮頗多,國家在強化飲用水安全保障,我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態情況如何,在水質管理上有哪些問題需要完善。
對于水源地水質現狀,《2010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中提到,飲用水安全工作扎實推進。但當年的全國地表水污染依然較重,全國7大水系總體為輕度污染,湖泊(水庫)富營養化問題突出。嚴格來說,Ⅰ類、Ⅱ類水體可以作為飲用水源,但我國的現狀是在某些地方會放寬到Ⅲ類水體。
即使這樣,2010年全國204條河流409個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中,Ⅰ類~Ⅲ類、Ⅳ類~Ⅴ類和劣Ⅴ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59.9%、23.7%和16.4%。僅從河流的情況看,就有40%左右的水體達不到要求,湖泊(水庫)的水質達標率更低。26個國控重點湖泊(水庫)中,滿足Ⅱ類水質的1個,占3.8%;Ⅲ類的5個,占19.2%;Ⅳ類的4個,占15.4%;Ⅴ類的6個,占23.1%;劣Ⅴ類的10個,占38.5%。《2010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中顯示,2010年,全國113個環保重點城市共監測395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源地245個,地下水源地150個。監測結果表明,重點城市年取水總量為220.3億噸,達標水量為168.5億噸,占76.5%;不達標水量為51.8億噸,占23.5%。
我國的飲用水源現狀并不理想,可以借鑒發達國家如美國的經驗,對水源地水質嚴格管理。“美國有《清潔水法》,統籌水源地水質管理,我國也可以探討制定水源地水質管理制度。”
zui近水利部出臺的zui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范圍較廣,包括了水量、水質以及其他方面的管理。從飲用水方面看,對水質的要求更高,對水量的要求是有充足的保障即可。在這方面,我國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可以從制度和法律上加以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