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按照中央關于打好污染治理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為重點,以有效防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為目標,摸清全省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情況,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分類科學處置排查發現的各類固體廢物違法傾倒問題,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違法行為,有效防范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引發的突發環境問題。
二、主要任務
(一)排查危險廢物產生及去向。
1.排查工業企業危險廢物產生量、類別、貯存、去向情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執行情況,重點掌握跨省轉移的主要危險廢物類別、轉移量及主要接收地。深入調查重點行業項目建設、運行情況,全面排查生產工藝流程、產污環節、利用處置情況。
2.排查城鎮污水處理廠、各級工業園區特別是化工園區、工業集聚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污泥收集、貯存、處置情況。
3.排查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的產生量、類別、貯存、去向以及處理處置等情況。
4.排查機動車、船舶拆解維修企業廢礦物油、廢鉛酸蓄電池等危險廢物產生量、類別、貯存、流向情況。
5.排查各類學校(中學、高校)、科研院所、檢測機構等實驗室危險廢物產生量、貯存、處置情況。
(二)排查并妥善處置非法傾倒固體廢物。組織開展固體廢物非法貯存、傾倒和填埋情況專項排查,重點排查沿河、沿湖(庫)等區域非法傾倒固體廢物行為,形成點位排查清單。對于排查發現的非法傾倒固體廢物,組織開展核查、鑒別和分類等工作,同時做好涉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應對。當地*負責組織查明來源,落實相關責任,制定整治方案,限期完成處置工作;無法查明來源的,限期妥善處置。
(三)排查危險廢物處置能力。排查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建危廢處置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含試運行單位)的運行、處置能力情況,各市危險廢物處置缺口情況。
三、方法步驟
(一)排查方式。各市開展自查,省級進行核查。
1.各市自查。各市組織精干力量,集中時間對危險廢物產生、處置各個環節進行梳理排查,形成排查清單;以沿河、溝渠、城市水體、湖庫、廢棄場所為重點區域,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形成點位排查清單。
2.省級核查。采取調閱資料、談話問詢及座談討論、現場核查等方式。
(1)調閱資料。根據各市自查情況調閱相關資料,并對資料進行梳理分析,聚焦問題線索。
(2)談話問詢。核查組與被核查市相關人員開展問詢談話,被問詢人應如實反映存在問題。
(3)座談討論。根據需要,聽取市、縣(市、區)*關于危險廢物專項排查自查情況的匯報,座談討論危險廢物管理情況、存在問題,聽取意見建議。
(4)現場核查。根據問題臺賬,對重點問題逐一進行現場核查。對核查中發現的新問題,通過拍照、錄音、錄像等方式記錄留存,將所有問題列入問題清單。
(二)排查組織。排查工作由省*組織,實行組長負責制,設4個核查組,8個小組。核查組組長由廳級干部擔任,組長負責組織研究核查工作,做好人員分組和責任分工,研究相關問題,做好核查前的準備。核查組成員由省生態環境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四、進度安排
(一)各市自查階段。2019年4月15日前,各市開展自查,并將自查報告、自查清單(附件1—10)報送省生態環境廳,同時抄送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
(二)省級核查階段。2019年5月15日前,組建省級核查組,對各市自查情況進行核查,重點核查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問題突出、問題整治不力、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滯后等問題。
(三)匯總整理階段。2019年5月31日前,省級核查組全面整理排查期間收集的文件資料、現場核查材料等,對排查情況進行總結,撰寫排查報告、形成問題清單報省*。
(四)反饋整改階段。按程序向有關市反饋核查意見和問題清單,各有關市在核查意見反饋后1個月內將整改方案報送省生態環境廳,同時抄送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認清形勢,提高思想認識。當前,我省危險廢物污染治理形勢十分嚴峻,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種類多、分布范圍廣,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利用處置設施運營和管理水平不高。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我省期間,發現多起危險廢物違法填埋、轉移等問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已成為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突出短板。2019年,中央將啟動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市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把本次專項排查整治作為有效發現問題、推動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務求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職責分工。各市*是本次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排查整治聯絡制度,明確排查整治行動的總負責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具體工作負責人,壓實責任,扎實開展排查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業務指導;省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主動擔當負責,做好相關工作。要充分發揮合作機制作用,廣泛征集問題線索,加強跨區域、跨部門橫向聯動,推動信息共享和執法協作,真正摸清底數,確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質量。
(三)堅持邊查邊改,切實整治到位。要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堅決做到沒有調查清楚不放過、違法行為查處不到位不放過、問題沒有解決不放過。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事求是分析存在問題,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堅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四)嚴格信息管理,落實懲戒措施。排查整治行動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各市要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漏報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給予通報批評。對于情節嚴重以及在排查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追責問責。排查整治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要求,避免發生違紀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