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架地板及其支撐結構,應符合設計和承重要求。安裝前應檢查出廠合格證和復核荷載檢驗報告,每種規格均應具有相應的檢驗報告。
2、鋪設高架地板的建筑地面,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
(2)地面表層應平整、光潔、不起塵,含水率不大于8%,并按設計要求涂刷涂料。
3、高架地板的面層和支承件,應平整、堅實,并具有耐磨、防霉變、防潮、難燃或不燃、耐污染、耐老化、導靜電、耐酸堿等性能。
4、對有防靜電要求的高架地板,安裝前應核查產品出廠證明、合格證和防靜電性能測試報告。
5、對有通風要求的高架地板,面層上的開孔率和開孔分布、孔徑或邊長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6、高架地板支撐立桿與建筑地面的連接或粘結應牢固可靠。支撐立桿下部的連接金屬構件應符合設計要求,固定螺栓的外露絲扣不得少于3扣。
7、高架地板面層鋪設允許偏差,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高架地板面層鋪設允許偏差(mm)
項目 | 允許偏差 | 檢驗方法 | ||
鑄鋁合金地板 | 鋼、復合地板 | |||
面層表面平整 | 2.0 | 2.0 |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 |
面層接縫高低差 | 0.4 | 1.0 | 鋼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 |
面層板塊間隙寬度 | 0.3 | 1.0 | 鋼尺檢查 | |
面層水平方向累計誤差 | L≤100m | ±10 | 經緯儀或測距儀檢查 | |
100m | ±20 | |||
L≥200m | ±35 | |||
注:L表示活動地板面層水平面某方向的長度 |
8、高架地板施工前應認真放線,正確選擇標高基準點和標出地板塊安裝位置、高度。
9、高架地板安裝后行走應無擺動,無聲響,牢固性好。高架地板面層平整、清潔,板塊接縫橫平豎直。
10、高架地板邊角位置板塊的安裝,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切割后鑲補,設可調支撐和橫桿,切割邊與墻體交接處應用柔軟的不產塵材料填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