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BLS-2 實驗室溫濕度要求,宜配備機械空調通風系統,有特殊要求的可增設設計要求,如增設凈化要求并按凈化要求進行送回(排)風系統設計等。應重點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1、可以采用帶循環風的空調系統。如果涉及化學溶媒,感染性材料操作和動物實驗,則應采用全排風系統。
2、生物安全柜與排風系統連接:
I級排風比例100%,密閉連接。
II級 A型排風比例30%,可排到房間或設置局部排風罩。
B1型排風比例70%,密閉連接。
B2型排風比例100%,密閉連接。
3 、實驗室內各種設備的位置應有利于氣流由“清潔”空間向“污染”空間流動,zui大限度減少室內回流與漏流(生物安全柜一般應置于室內氣流zui下游,即zui遠離送風口處)。
4、生物安全柜的排風不能代替室內排風。
5、排水:含菌污水應經高溫高壓消毒或化學消毒后排放至市政污水排放公用系統。
6、電氣設置:
(1)應設配電箱。
(2)電源宜設置漏電檢測報警裝置。
(3)應有可靠的接電系統,其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Ω。
(4)實驗室入口應有實驗室工作狀態的文字式燈光訊號顯示。
(5)應設緊急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7、消防:建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
8、應配備的工藝設備:
(1)生物安全柜:
(I)產生微生物氣溶膠或出現濺出的操作,可使用I級生物安全柜。
(II)處理感性材料,應使用II級生物安全柜。
(III)處理化學致癌劑、放射性物質和揮發性溶媒,應使用Ⅱ-B級生物安全柜。
(2)高溫高壓滅菌消毒柜。
(3)洗眼器,必要時應設置應急噴淋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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