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是為配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的實施,進一步提高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工作的專業技術水平,保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達到相應的衛生要求而制定的。
該規范規定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各主要構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過程以及專業清洗機構、清洗設備的技術要求,適用于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專業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可參照執行。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的主要內容為:
1、規定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應采用機械清洗方法。
2、清洗范圍
(1)風管:送風管、回風管和新風管。
(2)部件:空氣處理機組的內表面、冷凝水盤、加濕和除濕器、盤管組件、風機、過濾器及室內送回風口等。
(3)空調冷卻水塔。
3、清洗規范
(1)風管清洗規范:采用機械清洗設備將風管內的可視污染物有效的輸送到捕集裝置中,嚴禁操作人員進入風管內進行人工清洗。風管的清洗工作應分段、分區域進行,在風管清洗工作段與非工作段之間、進行清洗的風管與相連通的室內區域之間應采取有效隔離空氣措施。
(2)部件清洗規范:采用工具、器械對部件進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應滿足有關標準的要求。部件可直接進行清洗或拆卸后進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應恢復到原來所在位置,可調節部件還應恢復到原來的調節位置。
(3)冷卻塔清洗消毒規范:定期清洗應當首先將冷卻水排空,然后對冷卻塔內壁進行*清洗,做到表面無污物。當冷卻水檢出致病微生物時,應優先采用高溫或化學方法對冷卻水和塔壁進行消毒處理,然后將塔內的水排空,并對冷塔塔內壁進行*清洗。
4、清洗過程中應采取風管內部保持負壓、作業區隔離、覆蓋、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內的污染物散步到非清洗工作區域。
5、必要時應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風管、設備、部件進行消毒處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需要清洗并消毒時,應先進行系統或部件的清洗,達到相應衛生要求后再進行消毒處理。應選擇在保證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對風管及設備損害小的消毒劑,必要時消毒后應及時進行沖洗與通風,防止消毒溶液殘留物對人體與設備的有害影響。
6、清洗效果
(1)風管清洗后的積塵量應達到每平方米風管內表面小于1.0g,部件清洗后應無殘留污染物檢出。
(2)消毒后的風管內壁細菌總數、真菌總數的去除率應大于90%,致病菌不得檢出。
(3)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后,由經培訓合格的清洗機構檢驗人員按照有關衛生要求進行自檢。必要時由衛生學評價機構對清洗消毒效果進行檢驗。